温馨提示:此产品内容由沃保网保险专家整理,此产品的准确条款请以保险公司官网为准
保障项目 | 保 额 | 说 明 |
年金 | <p>如果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12年,自第6个保单周年日(含)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日(不含当日),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周年日生存的,保险公司按主合同累计己支付的保险费的6. 66%给付年金。</p><p>如果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18年,自第10个保单周年日(含) 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日(不含当日),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周年日生存的,保险公司按主合同累计已支付的保险费的8.88%给付年金。</p> | |
满期保险金 | <p><span>如果被保险人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仍然生存,保险公司将按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,主合同效力终止。</span></p> | |
身故保险金 | <p>如果被保险人身故,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:</p><p>1. 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项下累计己支付的全部保险费;</p><p>2.被保险人 身故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。</p><p>主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。</p> |
招商信诺年年顺年金保险(互联网专属)投保须知:
投保年龄:18岁及以上
被保人年龄:出生满28天-65周岁
保障期间:10年12年/18年
交费方式:趸交1年交
交费期间:趸交、5年
犹豫期:15天
招商信诺年年顺年金保险(互联网专属)责任免除:
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:
1,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2,被保险人故意犯罪、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3,被保险人自伤或在主合同生效(或最后一次复效) 之日起两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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